第264章 光-《谋杀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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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我对布局图的印象,站在这个位置,所能看到的地方,正好是陈招弟家二楼的灶台部分。都是贫苦人家,灶台没有装修,煤气罐都是摆放在灶台前的,按照灶台、窗台和煤气罐的高度,这个地方原来正好能一眼看到煤气罐的位置。

    人眼能看到,就证明光线能直线连接这两个位置,就算是已经老化的气管都不会无缘无故燃烧或者爆炸,这必修要有外界的因素。我不相信计算精密的凶手是靠运气杀人,也就是说,爆炸也是他控制的,包括爆炸的时间。

    能不进入陈招弟的家中就让煤气罐爆炸,看似不可能,但是站在这个位置,我想到了一种物理学上的方法:利用光线。这也是我在那一瞬间想明白的事情,我不再去想我和沈承谁输谁赢,他的推理很合理,洛牧师的确基本可以确定为凶手。

    我只想去把剩下没有解决的问题解决。

    听到我的分析,沈承的双眼突然睁大,他走到我的身边,仔细地透过窗子观察陈招弟的家里。我和沈承的视力都很好,眼睛尚且能看到煤气罐摆放的位置,光线肯定也能传播的到。这个时候再回响起来,爆炸发生的当天,已经入秋的渝市又突然变了天。

    温度升高,光照变强,那一天,因为天热,我觉得心里很烦,也产生了不好的预感,没想的是,爆炸案发生了。现在想起来,在那样的条件下发生爆炸案,也未必是偶然,那天的光线和温度也很有可能被凶手利用了起来。

    “你是说,用光学让煤气罐爆炸?”沈承反问,他也没有想到这个方法。

    我点点头:“就算洛牧师是凶手,还是有两个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一个是我们在工地里为什么会看到分不清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的身影,另一个就是凶手是怎样控制爆炸的时间的。”

    按照沈承的推测,洛牧师利用钞票引贪婪的罗大楠到指定位置并用大石头砸死他,这已经解释的通了,但是其他两个问题还是没能得到解决。我已经不止一次地向警方强调,凶手能在陈招弟带孩子刚回家的时候就制造爆炸案,绝对不是偶然。

    而我提出来的这个方法,在理论上是可能的。

    沈承低着头仔细地思考起来,良久,他还是点了点头:“如果在气管之上涂抹一些化学药品,再用聚光镜远程传播光线到指定的位置,的确能产生燃烧并引爆的效果。”

    沈承的话音刚落,在洛牧师家搜查的刑警就在抽屉里发现了一个能远距离聚光的聚光镜和一袋化学药品。沈承拿起那包粉末状的化学药品,看了标签之后,他确认,这种药品遇到强光或者加热,可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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