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原主不相信这是一个意外,泼她硫酸的男人,她见都没见过。 而且这三四年时间,她根本没有和任何人谈恋爱。 所以等她在医院苏醒后,第一时间选择报警。 可惜那个男人来去只有一句话,认错了人。 警察查证后,也证实,这个男人的确和传媒大学的一个女学生交往过。 本来也算不上什么富二代大款,但是为了追到女神,打肿脸充胖子,到处借钱借高利贷给女神买买买,结果被人家识破,提出分手。 这男人家里出面表示愿意赔偿原主的损失。 但是顾晗却觉得事情绝对没有那么简单。 那个女生的资料她看过,身高170,而且是金色卷发。 可黎欢这具身体身高160,是黑色直发。 对方是怎么能把这样两个完全不相干的人,认成同一个人的。 原主直觉这件事可能和黎欢有关。 出院后,便私下开始调查。 首先查到的,却是黎欢和学校当红小生的秘密绯闻。 黎欢用的是顾晗的身体,但是却没有顾晗的主持天赋。 所以大一下学期的时候,就转到表演专业。 当时还找了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我这个人不喜欢争,最好的朋友更不行,转系,是最一劳永逸的方法,这样也避免误会。” 当时还有好多人为她打抱不平。 纷纷指责原主不仅抢了人家的机会,还要让人家放弃主持事业。 不要太过分。 然后,原主再查,居然发现‘顾晗’和当红影帝也有一腿。 影帝和小生甚至互相对知道对方的存在。 看着对方占着自己的身体肆意妄为,原主愤怒至极,但是再多的,她也查不出来了。 她现在没有了工作。 更没有人脉。 黎家又是普通人家。 别说和那两个护花使者抗衡,就是叔叔那一关,也过不了。 原主最后只能拖着破败的身体,做着勉强糊口的工作。 一生都在致力于找到‘顾晗’陷害她的证据,以及想办法换回身体。 但是一无所获。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