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1章 我不争的3-《快穿之我家宿主是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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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占了她身体的黎欢,却靠着那张艳压群芳的脸,在娱乐圈混的风生水起。

    就算没有演技,也不再主持节目,仅仅靠着各种广告,和在各大电影中当花瓶。

    照样红透大江南北。

    而且最后不仅是流量小生,当红影帝,最后到知名青年导演,金牌制片人,还有知名娱乐公司总裁,全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每次记者采访问她,取得这样的成就想说什么的时候。

    她都会提起原主,说什么.....

    “我骨子里其实就是一个不爱跟人争的人,之所以走到今天,可能也是命里使然吧。”

    “当初我最好的朋友喜欢做主持,我知道她很喜欢站在台上的感觉,她的天赋也不比我差,所以我想着,如果我们都做主持这一行的话,肯定是要互相竞争的。

    竞争多了,总会影响感情。

    我是个感性的人。

    不喜欢那种感觉。

    我也没有大家说的那么高尚,其实更多的我为了我自己。

    本来我就不喜欢和人争抢,何况是最好的朋友,只是.....

    算了,不说也罢。

    所以我才退出主持界,阴差阳错的走上今天这条路。

    经过这么多,其实我也不怪她,反而还要感谢她。

    如果不是这样,我也不会遇到这么多对我好,给我温暖的人,还有我的粉丝们。

    真的是上天给我的礼物,我很爱你们。”

    当年的事情,在学校被传的沸沸扬扬。

    ‘顾晗’这么说,也没有人反驳。

    也就是因为这件事,加上她树立的人设。

    所以在娱乐圈这个腥风血雨的地方。

    路人缘极好。

    但凡有人和她产生矛盾。

    不管她的粉丝还是路人,都会说一句。

    “晗晗这样不争的人,肯定是你们做的不对。”

    “连晗晗这样的脾气都受不了,你们不知道做了多丧心病狂的事情。”

    “别人喜欢晗晗是晗晗的错吗?没本事的女人才去嫉妒比她优秀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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